「青春是挽不回的水 轉眼消失在指間 用力的浪費 再用力的後悔 」
這是五月天〈瘋狂世界〉的歌詞,那天的KTV有人點了這首歌,大聲的唱和還有喧囂的談笑間,我想起來我的好朋友曾經說過他非常喜歡這首歌,因為青春就是拿來浪費的。
我不能再同意更多,然後在吵鬧KTV的談笑間,朋友問:「妳喜歡五月天嗎?」我想起來, 我在可以用力浪費青春的那些年,曾經非常喜歡五月天。
那時候,不知道怎麼找到角頭的同志專輯,對擁抱裡面的詞驚為天人。
「我愛誰 已無所謂 沒有誰能將愛情劃清界限
在一樣的身體裡面 迷樣的魔力卻是更強烈 」
怎麼會有這樣誠摯又漂亮的歌詞?那時候的我這麼想。而且在社會相對沒有這麼開放的年代,歌詞用一種非常低調謹慎的方式挑釁,表達捍衛同志,是讓我印象深刻的專輯。
後來五月天自己出了第一張專輯,樸素又熱血,一副搖滾男孩加文青的模樣,深深地打動那時候的我。
我還記得那年夏天的演唱會,和好朋友在太陽下排好冗長的隊伍,就為了在台下尖叫,現場聽他們唱歌。
後來,他們附中時期的歌陸續發了好幾張,變成青少年偶像(現在是飛輪海嗎?),有人說他們假搖滾,有人說他們掀起了樂團地上化的年代,漸漸地,我就不再每張必買了。
就像Benjamin的靈光消逝的年代,我的男孩也說我的靈氣幾乎消失殆盡,五月天的吸引力對我來說也是如此。說不上來具體的為什麼,反正就是沒有失去了那種曾經掏心掏肺的「感動」,我要說的不是所謂的商業化或是流行音樂,只是戀愛結束以後常用的藉口;沒感覺了。
五月天最近和我的女神唱了私奔到月球,歌詞甜膩朗朗上口到有點俗氣。誰剛好在日前吆喝有演唱會的票,我的意興闌珊讓我自己都有點驚訝。
難免有點困惑,究竟變了的是我自己,還是藝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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